暑假将至,为确保年度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暑期有关重点工作明确如下:
一、放假起止时间
7月24日(星期一)起假,8月27日(星期日)收假,8月2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暑假期间重点工作
1.办公室做好假期校领导参加各项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和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前期准备及开学动员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安排好暑假值班。
2.教务处做好秋季学期主体班次教学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教学备课会,印发《教师公开讲课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做好研究生录取和教材编印、入库等工作。
3.科研处组织好暑期社会调研及成果验收、转化工作。
4.组织人事处做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完成事业部门领导职务竞聘选拔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做好出入境管理系统的报备更新和教职工暑期培训及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5.研究室做好秋季开学典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配合科研处做好暑期社会调研和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
6.机关党委做好巡视整改的后期工作;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组织省管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开展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全省第一届全面健身运动会。
7.进修部、培训部做好春季学期学员学习成果的收集整理和秋季学期各班次教学实施计划与《培训指南》制定等工作。
8.研究生院做好新学期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开学典礼等相关准备工作。
9.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省直机关干部培训部做好秋季学期各类班次的前期准备工作。
10.各教研部(所)安排好新学期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11.信息中心做好数字化校园建设后期软件开发调试和2号公寓楼网络建设项目施工工作,做好假期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网站维护、各重要培训班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机房搬迁后的后续整理工作。
12.校刊部做好《理论导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13.图书馆做好书库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和《教学研究参考资料》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14.工作处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市县党校业务指导工作的意见(试行)》,完成中央党校对国家级贫困县师资培训班的报名工作。
15.离退休干部处做好暑假期间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16.保卫处做好学校办公区域监控设备安装和值班、巡逻、安全检查、校园秩序维护、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
17.财务处做好暑期财务保障相关工作。
18.总务处与相关单位协商做好家属区3栋高层的规划工作;做好2号教学楼装修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做好家属区1号高层及多层住宅楼的屋面维修工作;做好西院锅炉房烟囱拆除申报工作及其它楼面加固维修的相关招标和消防验收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19.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水、电、气、餐饮的正常供应及保障工作;做好中心广场喷泉的维修改造工作;做好夏季苗木养护以及校园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
三、几点具体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党校暑假值班安排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值班计划,于7月20日前将送校办公室秘书科。各处级部门领导、各类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校总值班室(设在校委楼一层,电话:85378022)和带班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置。
2.放假不忘工作。暑假期间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需要抽调相关人员承办和协助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教职工外出离开西安市区时,必须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有关规定,对因擅自脱岗、不及时报告情况或关闭手机无法联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履行好各项工作审批程序。暑假期间各部门(含学苑大厦、学苑宾馆),在校举办的活动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经批准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必须遵守校内各项管理制度。
5.做好卫生整治工作。8月28日上班后,各部门安排好卫生清洁工作。
校 办 公 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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